各分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工作开展,及时掌握项目研究进度,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推进研究工作,根据《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绵红研字〔2023〕3号)文件精神,对2023-2004年度已立项项目将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关于公布2023-2024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绵红研字〔2023〕5号)立项的7个项目。
二、中期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三、中期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按要求汇报研究进度,需要详细阐述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现有成果、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PDF)各1份交中心办公室冯韵老师处。
3.项目负责人、课题名称等如有变更,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
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