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中心:
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绵阳城市学院批准成立的校级科研平台,成立于2022年。中心以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为重点,以建设成为红色文化学术交流平台、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智库、红色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中心为目标,为师生提供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根据《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项目即将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以科研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发挥高校“地方智库”作用,推进地方红色文化的研究、宣传、教育,以原创性科研成果,丰厚红色文化底蕴,拓展红色基因传承与保护途径。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绵阳城市学院全校教师及辅导员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应充分反映绵阳红色文化内涵与外延、红色基因教育与传承、红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研究领域前沿问题,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研究;项目研究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
(二)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获立项目予以撤销,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三)申请人认真填写《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须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初审,签署明确意见,承担科研信誉保证。多部门合作项目,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申报及初审,按有关规定上报本中心。
(四)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享有《申请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申报项目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必须是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者,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本中心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五)项目立项后,申请书内容及项目研究成果承诺即为项目结项评价主要依据,不再另行签署项目任务书。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截止。
(二)项目申报需要填写《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分院为单位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中心办公室冯老师处,联系电话13990821593。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三)项目研究成果可为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红色文化资源微视频、课改示范课资料包、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等形式。
五、项目资助经费
对于按期完成,并通过评审合格的项目成果,视其情况给予重点项目不超过5000元、一般项目不超过3000元经费资助。
六、结项要求
项目需在1年内完成,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或上报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绵阳城市学院—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资助”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七、中心办公室地址
绵阳城市学院游仙校区博艺楼207室。
附件:1.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2.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3.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项目汇总表
绵阳红色基因教育传承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