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关于调整本学期后续教学安排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后续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务处已对本学期第13周(11月29日)起的课程教学安排进行了调整,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所有任课老师以及学生上网查询最新课表(尤其是兼职老师),从11月29日起,按新的课程教学安排表执行。
2.各教学单位涉及到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要及时做好相应的调整安排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确保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教学工作。
3.任课教师要及时调整教学进程安排,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后续教学工作的督查力度,稳定教育教学活动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